社區大學的悲歌
社區大學的悲歌網址: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2149 2012-9-23 21 :22 作者:立報■陳君山9月中旬,前萬華社區大學校長李端端遭檢舉挪用公款乙案,台北地檢署確定不予起訴。然而,萬華社大已於3月上旬由教育局接管,現已重新完成招標,經營團隊由原「九九文教金會」更換為「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此一「司法正義」不僅遲來,更是廉價。
對 當事人前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而言,個人清譽受損,社區大學校長名銜不再,更累及行政團隊的士氣潰散及同仁喪失工作權,亦讓萬華社大十餘年來社區營造及深耕 的成果毀於一旦。不知高調接管萬華社大的台北市教育局官員們此刻心中是何感想?可曾有一絲愧疚?這或許只是當前台灣社會民眾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習以為常的不 公義事件或悲劇,但從多年參與縣市政府社區大學評鑑的筆者眼中,此一事件反映了社區大學的發展困境,尤其是在教育事業「公辦民營」的大纛下,公益非營利組 織參與推動終身學習的悲哀。
1998年,第一所社區大學在台北市成立時,在核心使命「解放知識,催生公民社會」的引領下,觸發了欲將教育改 革連結社會改革的社區大學運動,隨後如雨後春筍般地蓬勃發展。之後,《終身學習法》的頒布施行,社區大學便由體制外的社會運動團體,被納為體制內的社區民 眾學習之教育機構。教育部看待社區大學的觀點亦由早期的「不予承認及取締」轉為當前提供獎勵補助以協助其發展。現今國內社區大學已有80餘所,學員更達 20餘萬人。
各縣市社區大學承辦團體幾乎皆為民間公益性非營利組織,在社大發展的歷程中,社區大學兼具「帶動社會進步的社會運動團體性 格」、「推動學習社會的終身學習機構性格」、及「實踐公共利益的非營利組織性格」,正因深具「理想性」與「改革性」,許多社區大學的行政夥伴們長年犧牲假 日,投身社區服務活動與參與公共議題的行列,在辦學資源不足的狀況下,更有社區大學主任或校長將自身住所賣掉或抵押給銀行,籌措校務行政的週轉金。就在充 滿「理想性」與「改革性」的投入與奉獻中,台灣社區大學的發展樣貌不同於國外的成人教育機構或終身學習機構,成為國內外學者眼中「台灣教育的跨世紀奇 葩」。
然而,全國社區大學共同努力的成果背後,隱藏著無數阻礙與波折,尤以來自公部門的行政制肘與統治心態為甚。社區大學作為教育事業第一 個採行「公辦民營」辦學,引入結合民間資源時,卻不見公部門有「資源共享」觀念。「公辦民營」的社大辦學模式,雖由縣市政府協助取得社大辦學場地,特別是 「活化閒置空間」的共利考量下,社大往往被安置於國中小之內。遺憾地是,並非多數國中小校長及教師皆具有與社大「共利共生」以推動終身學習的觀念,反倒對 社區大學的進駐,抱持否定與排斥態度,造成多數社區大學常有「寄人籬下、不如歸去」之慨歎。
公部門行政官員的統治心態更是打擊社區大學辦學 的士氣及行政負擔的來源。無論是教育部社教司或縣市政府社教科,仍有相當多承辦官員欠缺對社區大學一貫強調的「共同治理」及「夥伴關係」的認識,除了將委 託承辦社區大學的公益性非營利組織等同於營利廠商,漠視社區大學夥伴的辛苦付出與奉獻之外,更將社區大學與公部門二者間應有的「夥伴關係」扭曲為「上下從 屬關係」,將彼此間應有的「共同治理與信任」扭曲為「行政宰制與防賊」。正是在此種統治心態的影響下,台北市政府就在教育局行政官員深恐擔負「社大監督不 週」之責,縱使司法程序未臻完備,仍蠻橫透過行政手段,逼迫萬華社大原經營團隊退場,接管社大,導致前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蒙受不正義的對待。
此外,筆者長年觀察,社區大學目前面臨的最大困境,其實是教育部欠缺對社區大學的想像。過去十餘年來,教育部原先賦予推動我國終身學習任務的社會教育館及其所屬社會教育站,在多數社會教育館改隸屬文化部,更名為生活美學館後,已讓原初規劃建置之終身學習體系全數瓦解。
反倒是社區大學這股由下而上、自發性的終身學習力量的出現,承繼了已瓦解的公辦社會教育館所擬推動的終身學習,在民間公益力量的匯聚下,開創了令人驚艷的樣態,替台灣社會終身學習的發展帶入一股新動能。
遺 憾地是,教育部迄今不僅仍未能提出對社區大學的想像與未來發展的規劃,在教育部社教司的網頁上,看不到社區大學的相關訊息及連結,遑論社區大學現況的說明 與未來的推動規劃。更有甚者,筆者與多位學者多年來和社區大學夥伴們透過多場焦點座談、共學工作坊等機制所規劃設計之社區大學相關政策及制度,在新任社教 司司長及科長的主觀認知及欠缺社區大學參與情況下,即擬予全盤推翻與否定,著實令人感慨。
清末名臣曾國藩論及清朝積弱不振時,曾提及二大原因:「中央官吏退縮、瑣屑;地方官吏敷衍、顢頇」。此段文字,正可作為教育部社教司與若干地方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之最佳寫照。前萬華社大李端端校長所遭受的不正義對待,只不過是社區大學悲歌的一個縮影罷了。
(聯合大學資訊與社會所助理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